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7月,澧县海创循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澧县新能源材料循环利用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现对该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开,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澧县新能源材料循环利用项目
(2)建设单位:澧县海创循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地点:湖南省常德市澧县澧南镇乔家河社区。
(5)建设内容及生产规模:项目位于澧县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项目总体规模为1万吨锂电池回收+2万吨正负极片回收。项目分期建设,一期建设1万吨锂电池回收生产线。
(6)建设投资: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澧县海创循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经理 联系方式:18119885368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红山南路2号律政中心B座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25-86773160
Email:814433166@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在本项目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澧县海创循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7月2日